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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提工资附加费会计分录怎么处理?

编辑:福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12-05

答:工资附加费指的是应付福利费、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等三项,它们分别按当月工资总额的14%、2%、1.5%计提,分别用于职工福利、工会支出、职工教育培训的支出.

工资附加费是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,随同工资从成本、费用中提取的各种基金或者经费.

一般是在其他应付款中下设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明细科目.

借方记损益,贷方是计入其他应付款-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.

计提工资属于什么科目?

工资的会计分录可以分为两部分:(假设次月发放上月工资)

当月计提时:

借:管理费用

贷:应付职工薪酬

次月发放时:

借:应付职工薪酬

贷:银行存款

注: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做账习惯,可以根据自己的习惯进行计提,不违反相关会计准则和财经法规即可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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